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活动 > 科技法论坛

“人工智能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成功举办

来源: 时间:2018-11-09 03:37:00 围观:

20181031日上午,北京大学知识产权法与科技法2018系列论坛之“人工智能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Workshop on AI Related Legal Issues)在北京大学陈明楼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科技法研究中心主办,由北京大学科技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银良教授主持。法国图卢兹第一大学副校长高梦姗教授(Alexandra Mendoza-Caminade)、法学院院长耐里道夫教授(Philippe Nelidoff)、法学院雅克·拉修(Jacques Larrieu)教授、联合研究院盖和聂和教授(Florent Garnier)以及北京大学法律与人工智能研究中心副主任江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徐慧丽、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郑淑凤参与了本次会议。会议还吸引了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其他院校的十多名博士生与硕士生参与旁听和讨论

在研讨会开始前,北大副校长田刚教授和北大国际合作部官员在临湖轩会见了图卢兹第一大学代表团成员。

(左起:拉修、盖和聂和、耐里道夫、高梦姗、田刚、刘银良)

会议首先由刘银良教授介绍与会嘉宾,并对图卢兹第一大学来访的专家学者表示欢迎。高梦姗教授表达了在人工智能领域与中国等国家高校合作的愿望,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增加对人工智能相关问题的认识。雅克·拉修教授首先探讨了人工智能发展中与作者权利相关的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作者权利的概念与范围是否会被人工智能改变。他指出,根据创造性与原创性的传统法律原则,难以判断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作者究竟是程序员、数据提供者、用户还是人工智能所有者。无论属于哪一类主体,权利所有人的精神性权利都会受到限制。第二个问题是数据挖掘对著作权的影响。人工智能中的机器学习技术依赖数据挖掘,需要提供大量数据,涉及到数据著作权所有者的利益问题。为了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法国与欧盟知识产权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在进行调整,整体上作者特权将逐渐受到机器学习需求的限制。

然后高梦姗教授讨论了人工智能及其侵权责任问题。她指出人工智能的本质概念仍然很模糊,但人工智能已经具备自主性。如何对机器自主决策过程中的侵权风险进行规制,是一个复杂且具有争议性的问题。法国民法典中有监护人制度,但是因为在AI情形下,监护人失去对机器的控制因而该制度在人工智能领域难以适用。现行规则不适用,是否需考虑新的规则?有学者提议赋予人工智能以权利与义务,视其为动物或未成年人;欧盟的一些报告中也提出认可人工智能的电子人格。现行法律体系无法解决这些问题,未来法律工作者们还面临着更多待解决的问题,希望通过合作寻找答案。


(研讨会现场)

江溯教授针对中国的人工智能和法律发展情况进行了介绍。他认为在中国,人工智能技术对法律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目前立法者、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已经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来辅助工作,在未来人工智能应用领域及人工替代能力会进一步扩大、提升。第二个维度是关于人工智能法律问题的探讨,如知识产权法中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权利归属问题、自动化机器的侵权责任问题等。此外,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问题还包括个人的数据权利、技术人员利用人工智能进行网络攻击时的刑法规制问题等。他指出,在探讨人工智能相关法律问题时,需要注意三点:一是对于人工智能的规制,不仅要考虑法律制度,还要与伦理规则相结合;二是对人工智能进行法律规制时,不应完全放弃传统法律系统,应当在传统法律系统和法律原则的基础上寻找新的解决方案;三是对人工智能进行规制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创新与安全的平衡,在鼓励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同时,坚持人类利益优先的原则。

博士生徐慧丽讨论了她对人工智能法律人格的理解。通过展示微软“小冰”机器人创作诗歌的过程,她指出人工智能技术已经从纯粹的工具发展成为能够独立生成作品的创造者。“小冰”能否获得作品的著作权,取决于人工智能能否拥有法律人格。目前已经有学者提出了多种人工智能取得法律人格的方案,如适用企业法人人格、有限性人格、工具性人格、电子人格等。但更多学者持反对意见,认为人工智能不具有意向性、自由意志和法律人格的伦理性基础,赋予其法律人格可能会给民法体系乃至人类社会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她认为,在安全要素优先、兼顾安全与效率的基础上,可以考虑赋予人工智能以特殊类型的法律人格。

在讨论环节,与会的博士生与硕士生十分踊跃,就新技术带来的恐惧问题、机器的精神性权利、人工智能相关权利进入公共领域、传统法律如何解释新问题、能否用市场替代理论来区分著作权法上的思想与表达等问题,与在座学者进行了深入讨论。最后,刘银良教授作总结性发言,向参会人员表示感谢,希望今后在此领域加强与图卢兹第一大学等研究机构的合作,并与图卢兹第一大学来访专家交换了礼物。

研讨会结束后,与会专家与部分同学参观了校园并合影留念。

(与会专家与部分同学合影)

 

/徐慧丽

/郑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