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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热潮与垃圾专利问题解析

来源:郑淑凤 时间:2016-06-10 06:33:00 围观:

近年来,中国专利申请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出现专利申请的热潮,但其中大量专利质量较低,甚至出现“垃圾专利”。本文将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

近年来,中国专利申请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出现专利申请的热潮,但其中大量专利质量较低,甚至出现“垃圾专利”。本文将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   

一、专利热潮与垃圾专利

20153月,美国兰德公司发布报告《中国的专利和创新:动机、政策和结果》(Patenting and Innovation in China: Incentives, Policy and Outcomes,以下简称兰德报告),对中国专利热潮现象进行系统分析。报告指出,尽管中国的专利申请数量迅速增加,但作为科技进步指标的全要素生产率(TFP)却处于落后水平,以专利为代表的知识库存对于经济发展未能发挥应有的贡献。虽然中国专利申请数量庞大,但从其质量看,专利整体的可利用度、实践转化性和商业价值却远落后于美、日等知识产权强国。

发明专利拥有量,也称有效发明专利量,是指专利权处于有效状态的发明专利数量,通常是技术水平和经济价值较高的专利或称核心专利。[1]据世界五大知识产权局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底,中国有效专利数量仅占世界的10%,该比重远低于美国(26%)和日本(20%(见图1)。[2]可见尽管中国在专利申请总量上已居世界前列,但有相当一部分技术或设计含量低甚至缺乏创新性,存在较多垃圾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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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主要国家/地区有效专利数量占全球比重表[3]

从申请专利种类上看,在中国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及发明三种专利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经初步审查即可授权,法律稳定性差,更容易出现垃圾专利。对比图2、图3可知,与外国申请人在中国的发明专利申请结构相比,中国的国内申请人的专利申请中,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占专利申请总量比例较高,专利申请结构并不合理。

从专利的国外申请数量看,通常只有具有较大市场价值的发明才需要在国外申请专利保护,其中垃圾专利的数量较少,故专利的国外申请量是衡量经济和创新价值是否提升的重要指标。从图2、图3中可以看出,中国的海外专利申请数量远低于外国申请人在中国国内提起的专利申请数量。据统计,2014年中国申请人的海外发明专利申请量仅有约3.7万件,居世界第6位;其中授权量仅有约1.37件,居世界第8位,[4]这与中国专利申请量第一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这主要是由于发明的创造性未达到国外专利授权的要求,无法在国外获得专利授权,或是因为缺乏实用价值而没有获国际保护的必要,因此总体上看,中国的发明与专利质量仍处于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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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公民专利申请统计表[[5]]

  蓝色:国内发明专利申请       黄色:国外专利申请       紫色: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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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国公民在华专利申请统计表[6]

 红色: 非中国居民在华专利申请        蓝色:非中国居民在华实用新型申请 )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中国专利申请“大繁荣”的背后,存在大量低质量、无实际价值的专利,导致中国专利申请量虚高,而现实中却无法发挥其对经济、科技发展的推动作用。大量垃圾专利的存在不仅会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还可能导致已处于公共领域的现有技术被不当占有,阻碍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7]

二、原因分析与改进建议

专利申请的热潮与垃圾专利现象的出现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中国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专利申请激励政策共同掀起了专利申请的热潮。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优质专利背后的巨大经济利益促使更多企业通过申请专利维护自身利益,谋求竞争优势,促进了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加。

随着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中国各地政府出台了大量鼓励专利申请的政策,针对专利申请给予补贴与政策优惠,这也是推动专利热潮的主要原因之一,也促使大量垃圾专利出现。专利申请激励政策往往采取“按件资助”模式,不考虑专利实际价值统一给予金钱补贴,而专利法对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仅采用形式审查,客观上也使得这两类专利申请较为简单,导致部分申请人将缺乏实用价值甚至是已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进行包装申请专利以获取补贴。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2010-2014年,国内上述两类专利授权数占国内专利授权总量的比重均在85%以上,[8]而在国外申请授权中,上述两类专利比重则均在25%以下。[9]实践表明,这种粗糙的“按件资助”政策具有盲目性,缺乏针对性,不仅难以鼓励具有经济利益的知识产品产权化,而且还会因地方政府的专利资助金额往往高于专利申请费用的实际支出,[10]使得专利申请成为利用政策优势或资金扶持变相牟利的途径。

针对上述原因,兰德报告指出可通过增强市场竞争、强化专利执法以及提高创造性标准等措施解决中国专利发展中的问题。充分发挥市场竞争对专利发展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展开充分的市场竞争,提高创新发明的积极性;提高专利保护执法力度,打击利用垃圾专利进行恶意诉讼的行为,重点防治“专利海盗”的出现,维持市场政策性的竞争秩序以提高公众对专利保护的信任;提高专利独创性的门槛,保障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质量。这些措施的可能影响见表1

1.政策建议及对专利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11]

 

专利数量

专利质量

增加市场竞争

积极影响:促进专利数量增长,尤其是在信息通信技术这样的累积性创新领域。

积极影响:市场竞争越激烈,越有利于专利质量提高。

强化专利执法

积极影响:有利于增强公众对专利保护的信任,提高通过专利申请保护的倾向。

积极影响:有利于增强公众对专利保护的信任,进而促进对发明内容的充分公开。

提高创造性标准

消极影响:可能有更多的申请被驳回,专利数量可能减少。

积极影响:高标准有利于保证专利质量。

鉴于中国专利政策对专利申请有较大影响,还建议对现有专利激励政策予以改进。政府应当改变“按件资助”与高额资助的激励方式,改为重点针对技术要求较高、具有经济价值的发明专利予以补贴,并加强对国外专利申请的扶持。在经过合理的过渡期后,还应废除专利申请的直接激励政策,将其交还于市场调整,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介入行为。

三、华为与中兴的榜样:成就与不足

为了实现保障专利制度对科技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将专利投入生产领域产生实际经济效益的最终目的,我国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减少垃圾专利的出现,提高专利申请质量。专利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需要具体到市场主体即商业公司的行为上,通过企业自主研发新技术申请专利保护,培养市场核心竞争力,推动商业利润的提高。兰德报告以中国经济及技术实力均较为领先的华为及中兴两公司专利情况为例进行研究,分析了中国以专利为代表的创新力对公司发展的带动作用。华为与中兴两公司都曾被商业杂志《Fast Company》评为世界最具创新的企业,2012年中兴与华为分别提出3,9061,801PCT申请,成为中国第一、第二强的PCT专利申请企业,同时两公司也分别是本年度获得PCT专利授权的世界第一名、第四名企业。[12]可以认为,二者代表了中国企业较高的发明创新水平。兰德报告主要针对华为与中兴专利类型与专利创新性两方面进行了分析。

在专利类型方面,华为的专利申请中有60%为优先权申请,其中97%为专利申请,只有1,169件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且多数专利均在中国提出申请(仅有13件在德国申请,1件在台湾地区申请)。在非优先权专利申请中,接近55%在中国提出申请,另有17%15%分别在欧洲专利局(EPO)与美国提出,且多数为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申请的高比重表示其专利质量相对较高,而接近7000件的国外优先权申请也显示出华为国外技术研发中心的研发能力较高。就专利涉及的领域而言,根据国际专利分类(IPC),华为专利申请主要在IPCH04L的数字信息的传输领域,具体集中在H04L12(数据开关网络)与H04W(无无线通信网络)领域。

中兴的优先权申请比例高于华为,接近70%,其中94%为发明专利,且80%的发明专利在中国提出申请。在非优先权申请中,发明专利仍占多数,其中近72%在中国提出。几乎所有的中兴公司的外国非优先权专利申请均为发明专利,较多的国家或地区有美国(1150件)、欧洲(1400件)及韩国(232件)。中兴的发展趋势与华为类似,即多数专利为发明专利且在中国提出申请,仅少数在国外申请。在国际专利分类上,中兴也遵循与华为类似的模式,其专利主要集中于H04L(数字信息的传输)与H04W(无线通信网络)领域。

华为与中兴的专利申请多数为优先权申请且集中在发明专利上,[13]表明两公司整体专利质量较高,并重视专利的国际保护。同时,两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现较为成熟的技术上,且涉及领域较窄。一般认为,创新分布较宽的企业更有可能开展原创性研究,并作出渐进式的技术和工艺改进,[14]两公司在专利创新领域上仍有待拓宽。

在专利创新性方面,兰德报告通过数据分析、构建模型的方式进行分析,指出创新性的分布可以通过归一化距离进行测量。[15]通过内部对比发现,华为创新性较强的专利比重大于中兴,在创新能力上较强。在与国际竞争对手比较中,通过将两公司与其主要的五个国际竞争对手思科(Cisco)、阿尔卡特(Alcatel)、宝利通(Polycom)、阿鲁巴(Aruba)与瞻博网络(Juniper)对比发现,在专利整体创新性方面,五个公司的一般创新绩效都超过了华为与中兴;在顶尖专利申请的创新水平上,华为排在第三位,而多数公司均超过中兴。这意味着,尽管华为和中兴两公司具有一定创新和专利基础,但与国际竞争对手相比在创新能力上仍有差距。当然,由于不能排除两公司将部分技术信息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仅通过对专利申请情况的研究来评价公司创新力可能存在局限性,尽管如此,上述研究仍具有现实意义。

根据上述两公司的专利情况分析,除尽量避免垃圾专利申请外,中国企业在国外专利保护、新兴技术的开发保护水平上仍有待提高。尤其是随着全球化的展开,创新能力的提高及专利的国际化保护对于企业利益维护、核心技术的研发越来越重要。从华为在2016分别于美国加州北区法院及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三星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可以看出,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正在做出不断的努力。专利申请总量当然并非衡量创新水平的唯一指标。总体而言,尽管中国在专利总量上有较大突破,但在专利质量、海外专利拓展上仍相对落后,可以通过分析其背后原因进行针对性改进,促进更多具有较高实用性与技术进步性的发明专利出现。

 

 

[1] 2013年世界五大知识产权局统计报告,见http://www.sipo.gov.cn/tjxx/wjndbg/201509/t20150901_1169018.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661日。

 

[2] 2013年世界五大知识产权局统计报告,见http://www.sipo.gov.cn/tjxx/wjndbg/201509/t20150901_1169018.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661日。

[3] 2013年世界五大知识产权局统计报告,见http://www.sipo.gov.cn/tjxx/wjndbg/201509/t20150901_1169018.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661日。

[4]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报告课题组,《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报告2015(蓝皮书)》。

[5] Eric Warner, Patenting and Innovation in China: Incentives, Policy, Outcomes, at http://www.rand.org/pubs/rgs_dissertations/RGSD347.html, last visited June 01,2016, P12.

[6] Eric Warner, Patenting and Innovation in China: Incentives, Policy, Outcomes, at http://www.rand.org/pubs/rgs_dissertations/RGSD347.html, last visited June 01,2016, P12.

[7] 文家春,政府资助专利费用引发垃圾专利的成因与对策,载于电子知识产权,2008年第4期。

[8] 2010年至2014年,国内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发明数量占总发明授权数量的比重分别为:89%87%88%88%86%;外国申请授权中,上述两类专利占总量的比重为:25%23%20%24%24%

[9]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4年专利统计年报,见http://www.sipo.gov.cn/tjxx/jianbao/year2014/b/b1.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6529日。

[10] 朱新力,张钗园,专利资助政策的困境与改革要略,载于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

[11] Eric Warner, Patenting and Innovation in China: Incentives, Policy, Outcomes, at http://www.rand.org/pubs/rgs_dissertations/RGSD347.html, last visited June 01,2016, P22.

[12] Eric Warner, Patenting and Innovation in China: Incentives, Policy, Outcomes,at http://www.rand.org/pubs/rgs_dissertations/RGSD347.html, last visited June 01,2016,  P68.

[13] Eric Warner, Patenting and Innovation in China: Incentives, Policy, Outcomes,at http://www.rand.org/pubs/rgs_dissertations/RGSD347.html, last visited June 01,2016, P68.

[14] 许轶,美兰德公司解析中国专利热潮,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网,http://www.casip.ac.cn/website/ipr/iprnewsview/643,最后访问时间,2016530日。

[15] Eric Warner, Patenting and Innovation in China: Incentives, Policy, Outcomes,at http://www.rand.org/pubs/rgs_dissertations/RGSD347.html, last visited June 01,2016, P82.

责任编辑:郑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