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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创意文化产业模式创新与数字版权保护研讨会成功举办

来源:郑淑凤 时间:2017-04-13 10:48:00 围观:

2017年4月6日,互联网创意文化产业模式创新与数字版权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成功举办

201746日,“互联网创意文化产业模式创新与数字版权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英国国家人文研究基金会(AHRC)与中英合作基金(Newton Fund)支持,英国爱丁堡大学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科技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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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雳副院长致欢迎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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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Tom Duke致开幕词)

 

研讨会由刘银良教授主持开幕,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雳教授代表法学院致欢迎辞、英国大使馆高级知识产权专员杜涛(Tom Duke)先生致开幕词。爱丁堡大学商学院沈小白教授(项目主持人),介绍了研究的出发点,目标,以及初步的研究结果。

当今由于数字化和网络化技术的迅速发展,创意文化,尤其是音乐,文学,电影电视的传播从二十一世纪开始在西方展现了新的契机。在此同时也对原有的文化产业格局带来了颠覆性的挑战。在这样技术环境下,欧美学界对知识产权保护是否促进创新有很大的争论。与此不同,中国的数字化和网络化是在一个宽松的环境下开始的。这项研究就是从这个出发点上来研究中国的情况。因为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系统是一个泊来品。研究小组也就是带着这个问题来探讨数字化和网络化技术和网络公司的参与对中国创意文化产业的发展所起到的作用。

 

研讨会共分数字时代的音乐产业:技术、法律和新商业模式及服务模式的发展”、“中国创意文化产业中的在线平台及其商业模式”、中国在线文化创意产业:版权问题”、“在线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与趋势:开放论坛”四部分。英国爱丁堡大学的沈小白教授和Robin Williams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刘银良教授和其他研究组的成员在会上汇报了研究的初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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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中国传媒大学张丰艳教授、北京市社科院传媒研究所郭万超研究员、腾讯研究院张钦坤秘书长、诺丁汉大学宁波分校Filippo Gilardi教授等专家学者以及来自管理界和产业界代表参与本次研讨会,分别从商业模式、经济环境、产业背景、法律与政策等多方面,对互联网环境下创意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与数字版权保护发表讲演和进行讨论。

与会者对中国的互联网市场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态势都有共识。尤其是在现有的新兴的服务方式、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上,都认为互联网公司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在此同时,大家对当今版权保护的力度的加强是否会对百花齐放的态势产生负面的影响也进行了探讨。讨论从文化发展的价值的两重性来进行,一是对社会发展和人民精神生活提高的价值,二是对商业盈利和经济发展的价值。在第二个问题上,大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不同的看法和意见。有人把中国目前互联网音乐、文学、电影的商业服务模式和的欧美Spotify等音乐平台商业模式进行比较。也有人针对互联网环境下技术发展带来的盗版与侵权问题、用户付费习惯培养以及相应的法律与政策、文化创意产业新商业模式培育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在激烈的研讨中大家对中国的发展的前景个书己见,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

此次研讨会在言欲未尽的气氛中圆满结束,尤其是对中国在借鉴欧美经验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特色的商业模式与法律规制方式并在创意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上都表示有很大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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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合影)

 

感谢本次会议协助举办的工作人员:李一笑、徐慧丽、姜珍英、赖苡任、杨华君、赵勇、冯玉洁、郑淑凤、季冬梅。

 

文/撰写  by  郑淑凤  

图片  by  赖以荏  

编辑  by  季冬梅  

审校  by  徐慧丽 

 

 

责任编辑:季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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