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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科技法论坛 - 如何规制科学不端行为?(五)

来源: 时间:2016-12-28 02:44:00 围观:

中国学术不端法律规制的介绍及思考

中国学术不端法律规制的介绍及思考

作者:陈泽宇,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博士

 

一、引言

201652日,韩春雨作为通讯作者在生物学领域的国际顶级学术期刊《自然生物技术》(Nature Biotechnology)上发表了一篇名为《DNA-guided genome editing using the Natronobacterium gregoryiArgonaute》的研究论文,称发现了一种比CRISPR-Cas9[1]技术更为简单高效的新基因编辑技术。[2]该论文在国内引起了极大轰动,如微信公众号知识分子以《韩春雨:一鸣惊人的中国科学家发明世界一流新技术》为题对韩春雨的成果进行了报道。[3]但是不久后,舆论就从对韩春雨实验结果的震撼、兴奋而转变为质疑,陆续有实验室质疑韩春雨论文的成果,表示该实验不能重复。[4]截止目前,韩春雨一方尚未提出有力证据证明其实验的有效性。尽管事件真相究竟如何不得而知,但韩春雨事件再次引起我们对学术不端规制的关注。

二、中国现有的学术不端法律规制

(一)占主导地位的行政法规制

行政法是对学术不端进行法律规制的有效手段,也是目前的主要手段。中国主要有《科技进步法》、《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简称科技部《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简称教育部《办法》)等行政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进行规定。

《科技进步法》的规定比较简单,仅在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抄袭、剽窃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科学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单位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获得用于科学技术进步的财政性资金或者有违法所得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追回财政性资金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单位主管机关向社会公布其违法行为,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申请国家科学技术基金项目和国家科学技术计划项目。部门规章的规定则比较细致,以教育部《办法》为例,该办法首先在总则中规定高等学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并在第三、四、五、六、七章中详细规定了对学术不端行为受理与调查、认定、处理、复核和监督的程序。下图为高等学校受理、调查、认定的流程。

(二)有限的知识产权法规制

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知识产权是一种对智慧成果提供保护的权利,而智慧成果往往是通过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产生的,所以很多时候,学术不端行为是一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与行政法对学术不端行为规制的目的不同,知识产权法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规制并非是从遏制不良的科研风气出发,而是为了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从而促进科技、文化的创新,这也是由知识产权的本质所决定的。

很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都属于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剽窃等。著作权的权利包括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两大类。无论是对精神权利的侵犯,如侵犯他人署名权,或者是对经济权利的侵犯,如抄袭构成实质性相似,权利人都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要求侵权人承担、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在内的侵权责任。对于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行为人可能还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有些学术不端行为可能并没有达到著作权侵权的程度,此时著作权法就难以对此类行为进行规制。比如,在文章中大量引用他人的论述但不加以引注,即使引用内容的并不足以构成实质相似因此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但这种行为还是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因此仅依靠知识产权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全面规制不可行。且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即使存在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但如果权利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怠于行使权利,法院依据不告不理原则不会主动进行调查、审判,学术不端行为人可能因此侥幸免于承担法律责任。

三、问题及思考

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于学术补短行为的规制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中国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行政法规定不够完善。虽然部门规章比较详细,但是涵盖范围较窄,如教育部的规章仅限于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科技部的规章则仅限于科学技术部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者、推荐者和承担者,而《科技进步法》作为上位法,规定又比较概括,因此像私人研究机构中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可能没有可以准确适用的行政法规定。在科研活动日益复杂化、科技创新成为社会主要动力的今天,有必要形成一个比较统一的、涵盖所有范围的科研活动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其次,如何提高执行力是一个非常重要且急迫的问题。以韩春雨事件为例,韩春雨的论文在发表一两个月后就有质疑声出现,如果按照教育部《办法》规定,韩春雨所在的河北科技大学应当主动进行调查。然而,截至12月初,从河北科技大学官网的搜索表明,其并没有进行任何相关的调查,也没有对外界的质疑有任何回应。反观日本,2014年小保方晴子干细胞造假事件中,小保方所在的日本理化所在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调查并公开结果,小保方博士论文授予单位日本早稻田大学也主动对小保方的博士论文进行调查,[5]两者的反应与作法形成鲜明对比。

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也存在困难,如学术不端行为与诚实的错误(honest mistake)之间界定等问题。目前对于学术不端主要以行政法规为主,但这种规制仍比较粗放,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细致的体系,仅仅依靠行政法规很难做到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全面治理。在完善行政法的相应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同时,执法必严也应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此外,对于学术不端行为,也有可能存在行政法律法规无法解决的法律关系,是否可以对学术不端行为适用民法、刑法的相关内容加以规制,需要展开进一步研究。 

四、结语

国家的科技实力关系着国家的未来,而学术不端将会极大地危害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试想一个国家的科研如果充斥着造假和抄袭,这样的科研何来创新,何来竞争力?应当认识到,学术不端并非家丑,但如果一味遮掩却有可能发展为顽疾,甚至危害国家的根本。韩春雨事件不应仅仅引起我们进行反思,更应促使我们展开行动!

 

 

[1] CRISPR-Cas9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基因编辑技术,已经申请专利并在实验室被广泛应用。

[2] Feng Gao, Xiao Z Shen, Feng Jiang, Yongqiang Wu &Chunyu HanDNA-guided genome editing using theNatronobacterium gregoryiArgonauteNature Biotechnology 34, 768–773 (2016).

[3] 陈晓雪等:《韩春雨:一鸣惊人的中国科学家发明世界一流新技术》,《知识分子》微信公众号,访问地址:http://mp.weixin.qq.com/s/OsZReYe0zhsJX-kTODAMUAlast visited 2016.12.02.

[4] 20161011日,来自中科院、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科研院所的13位课题组负责人实名公开表示,无法重复韩春雨NgAgo的实验。参见赛先生:《13个课题组实名声明:无法重复韩春雨实验》,《赛先生》微信公众号,访问地址:http://mp.weixin.qq.com/s/p18fQu34Raw1Zme_T-GSFA last visited2016.12.02;又如20161115日,学术期刊《蛋白质与细胞》(Protein &Cell)以来信(Letter)形式在线发表了一篇题为关于NgAgo的疑问(Questions about NgAgo的文章,国内外20家实验室负责人联合署名,对韩春雨等的论文结果提出质疑,表示无法重复其NgAgo实验成果。See Shawn Burgess, Linzhao Cheng, Feng Gu, etc., Questions about NgAgo, Protein & Cell, This article is published with open access at Springerlink.com and journal.hep.com.cnPublished online :15 November 2016.

[5] 参见果壳网:《事件回顾:小保方晴子涉嫌造假时间尘埃落定》,访问地址:http://tech.sina.com.cn/2014-12-19/doc-iawzunex7290796.shtmllast visited20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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